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发工资就算违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加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可知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必须按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如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还未发工资,那就应当视为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公司有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备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部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举报,由这些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要求公司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除了可以寻求有关部门进行维权,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在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的,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
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人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如果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