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但有数量规定。
坐飞机的话是可以携带烟的,但是有严格的数量限制,超过规定数量就只能申请携带证或分次携带。
如果是出国旅游、出差,想要携带外烟乘坐国际航班飞机,则最多只能携带2条香烟上飞机,其他的需要办理托运。如果携带过量被查出,后果很严重的;且携带烟的数量与出发和目的地国的法规有关,超出一定数目需申报纳税。
如果是国内航班,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的规定,个人跨地(市)携带卷烟一次只能携带50条以下。
超出部分必须申请携带证(部分省市规定),否则将按照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行为进行处罚。并且个人乘坐车船、飞机携带的卷烟只能用作自用,不能用做经营,否则就会涉嫌非法经营。
无准运证或超规定数量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卷烟、雪茄烟、烟丝属限制进境物品,每人携带香烟不超过400支(从香港、澳门带回超过200支香烟需要申报),或雪茄不超过100支,或烟丝不超过500克的,无需向海关申报,直接通关。超过上述数量的需要进行申报登记。不满16周岁的旅客是不能携带卷烟等烟草制品入境的。
为了控制香港居民的烟草消费,烟草制品被列为香港仅有的四种进出口须征税的商品之一。香港法律《应课税品条例》规定,年满18岁的旅客仅能免税携带19支香烟、1支雪茄或25克烟草制品进入香港供自用,携带超过该数量的烟草制品必须向香港海关申报纳税;超过免税数额而未向海关申报的香烟皆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港币和2年监禁。
2015年7月14日开始,入境澳门不能带一整包香烟了——最多19支,可谓“限制”越来越严格。2011年,入境澳门可以携带的香烟数量是200支,雪茄是50支。2012年个人自携带香烟数量缩减至100支,雪茄数量缩减至10支。
成年旅客入境携带香烟,每人可以一条免税,两条至五条可以补课税后放行,每条须补缴烟税、营业税、关税及健康捐共370元(新台币,下同)。超过第六条以上就会被没收。依据相关规定,未经许可带入“私烟”、“私酒”,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日本海关规定,入关可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草半磅,酒3瓶。
携带香烟不超过200支(或雪茄不超过50支),高度酒不超过1升或低度酒不超过2升。
过境携带香烟不能超过200支,雪茄不能超过100支,如果携带超过规定数量要交税,携带者除了交关税还需要缴纳联邦货物税。出产香烟的地方必要向健康和人类服务部门提供香烟所包含的成分,香烟上必须要有警示标识说明吸烟有害健康,而且进口香烟的品牌须在美国注册以及香烟进口者还必要在相关部门注册等。
从2012年9月1日起,18岁以上人员仅可将50支香烟(原为250支)或者50克(原为250克)雪茄或烟草产品免税携带进入澳大利亚。超出限额部分将被澳海关收缴或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