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婚姻法规定不管你同居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如果你们两没有想要离婚,那么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也明确:“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