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未满一年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同时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
1、双方签订的协议离婚在财产分配时存在欺骗、隐瞒真实财产,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并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2、一方当事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并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1、双方就财产分配意见不同的,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重新签订离婚协议。
2、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撤销达成一致意见,则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1、由专业的律师起草离婚协议,特别是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下;
2、财产数额较大时建议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注意写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
4、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
5、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若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