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小车的科目二考试项目变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1、倒车入库评判标准: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2)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3)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4)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5)超过4分钟,不合格。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评判标准:
1)增加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2)将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过50cm,扣20分改为扣10分;
3)将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扣20分改为扣10分;
4)坡道起步时,起步超过30秒,不合格。
3、侧方停车评判标准:
1)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台格;
2)删除碰擦桩杆,不合格。
因为新的场地标准中已经将恻方停生中的桩杆取消。
4、曲线行驶评判标准:
1)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
3)增加中途车停车的,不合格。
5、直角转弯评判标准:
1)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
3)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6、除了以上内容的调整外其他情形:
科目二考试中将目前扣20分的对安全行车影响较小的移到扣10分情形中的还有: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