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
2、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3、如因为交通违法被一次性扣完超出12分或原始记分(12分)数倍的,则按照一次考试通过获取1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分抵消为止。对扣分不满24分的,当事人在通过两次考试并领取新驾证后,当即扣留剩余记分。
在国内,对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尚无明确规定,目前新交规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个驾照,最多可以给三辆车来消分;而相对应地,一辆车最多接受3个驾驶证消分!因此,驾照扣分如果是累积超过12分的,可以再用其他人的驾照代消分。
从发证之日起,驾照每年的分数都会重新清零一次,因此可在前一年积分清零之前处理一部分的违章,之后再利用第二年的积分处理剩下的违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照停止使用。
如果对于驾照扣分超过12分,没有进行消分处理,但又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