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债权人因为你长久欠钱不还而到法院起诉你的话,那么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欠款证据要求债权人进行还款,以及借条中规定的一些违约金等。
当你的债权人到法院起诉你欠钱不还并且胜诉后,若你还不进行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性执行,通过拍卖、变卖欠款人的财产来受偿。如果判罚下来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的话,法院会给出拘留处罚的,而且拘留之后还是要还钱的。
如果欠款人败诉之后有钱不还,还有故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欠款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当欠款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寸步难行,不能搭高铁、搭飞机、不能买房修屋、不能旅游度假、不能有高消费、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等等。另外如果债主知道欠款人任职单位的,在催款不还后,还可以电联其公司告知对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最终极可能公司会炒欠款人鱿鱼。
如果欠款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而且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