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不算犯罪。
我国司法规定的刑拘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但不代表对方就是真正的罪犯,因此刑拘只能说是被怀疑涉嫌犯罪,不能说是犯罪。只能法院审判之后认定对方有罪才能说是犯罪。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会有犯罪记录。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中,我们可以查找到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是不算犯罪记录的。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决定;已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才会有犯罪记录。
刑拘能办理无犯罪证明。
刑事拘留只是警方在侦破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手段,不是处罚。如果经查实与案件无关,就能办理无犯罪证明,证明上不会有不良记录,也不会有案底,当然也没有什么负面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