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看完这篇文章才彻底明白!
林沸点
发布于 2017-09-010
很多人问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写你的名字是不是房产就不归你所有呢?婚姻法是如何规定呢?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情况一: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况二:婚后一方父母付首款,夫妻还房贷买房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买房,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那么从债务承担方式的角度考虑,当事人婚后购房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由夫妻双方连带承担银行的债务。既然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该房子的产权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情况三:婚后夫妻一方出资买房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购买该房产所使用资金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双方是否依据婚姻法19条之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

1、如果双方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一方在婚内所取得的一切财物均属于一方所有,其使用婚内或婚前所取得的任何财产购买房产,均属于其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并未有财产约定,但是,其购买房产所使用的资金,属于婚姻法18条规定的,依法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资金,那么该房产也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双方并未有财产约定,且购买该房产所使用的资金属于婚姻法17条规定的,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方已经登记为个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住宅局提出登记异议,并在15日内发起诉讼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5日内不发起诉讼的,登记异议失效。

备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嘱或赠与合同可以确定属于一方的财产。

D、一方的专用生活物品。

E、其它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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