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执行机关:原审人民法院
执行时间:7日以内执行。
执行方法: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程序
第1步:见家属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2步:通知监督
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第3步:验明正身
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第4步:公布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第5步:制作记录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第6步:执行死刑后的处理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缓期的命令。
执行机关:原审人民法院
执行时间:立即执行。
执行方法: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执行程序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除外)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意伤害罪除外),重大贪官还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能永远在监狱中度过)。
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羁押场所一般指的就是原审人民法院所关押的地方。
常见的死刑执行方法有:枪决和注射。
一般我国现阶段常用的死刑执行方法就是枪决和注射两种,如果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