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司法实践过程中,打人致轻伤法庭会这么判:
1、打人者年龄已满16周岁以上,对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依据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打人者年龄已满16周岁以上,对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且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系主观上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他人,致受害人轻伤,按照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已经构成了“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罪事实。量刑原则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量刑原则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打人者年龄已满16周岁以上,对自身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且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系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将会被依据刑法292条追究刑责。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属于多次聚众斗殴、持械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聚众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果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要求减轻赔偿责任,以及量刑上的适当从轻。
5、犯罪嫌疑人无论以何种罪名承担刑事责任,都必须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因被殴打损害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