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就是军队委托地方高校培养,本人和部队签约,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武警部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提前批次本科生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警)官。
对录取的国防生,由招生高校、选培办和学生本人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每人每年10000元的国防奖学金(若提高奖学金,按新标准执行),同时也可享其他大学其它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
军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安排国防生军政教育训练及到部队参观见习等。
国防生毕业时,可在服从部队需要的前提下,在各大军区,司令部所辖的作战部队、研究所、院校、后勤、武警、装备技术保障单位选择工作岗位,正式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中尉,享受同地区同职级军官待遇。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转专业的,要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
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必须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一般利用周末进行队列、军体训练,每周出早操23次,利用寒暑假到部队进行集中训练和当兵锻炼。
国防生毕业时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目前各高校国防生基本上都是全军分配。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所修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考生必须经军检、政审、面试合格后方能录取。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几项主要指标如下:男性身长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女性身长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
(1)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基础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3)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4)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5)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7)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8)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国防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备注: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已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经过组织推荐,填写《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政审、面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