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出轨证据。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通话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因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关键在于该通话记录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问题。
1、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视为有效。
2、通话记录管理机关(联通、移动、电信通讯经营管理商)提供的证据可以单独作为有效的出轨离婚定案证据使用。
3、出轨方对提供的通话记录内容真实性无异议的可以作为有效的出轨证据。
4、夫妻未出轨的一方获得对方的通话记录内容可以作为有效出轨证据,因为配偶的知情权比夫妻间的隐私权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
5、与其他出轨证据一同呈交的通话记录可作为有效的辅助性出轨证据,如手机短信、录音录像文件等证据。
当自己察觉对方有出轨的行为时,可偷偷开始收集对方的通话记录,例如趁对方没有拿手机时,可拍下对方的通话记录照片作为证据。
律师针对收集通话记录可能不是那么方便,但他可以帮你出主意怎么收集更好的证据,例如:让你有意无意的说些刺激对方的话,使用激将法让对方说出承认有出轨行为的话语,然后进行录音。
你可以根据出轨方使用的电话号码判断是使用的哪个通讯经营商,然后拿着双方的身份证证件到总的电话营业厅要求调取出轨方近期的通话记录单,记得不要弄错通讯商哦。
通话录音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其证明力较小,若是与手机短信、录音录像等可证明对方出轨的文件一同提交,便可大大增加认定对方有婚外情事实依据的几率。
现在有很多软件可以修改电子设备的通话内容,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通话录音是未被修改过的,法官通常也不会认定你的证据,一般需要有公证机关的证明或是由通讯经营商提供的。
作为呈堂作证的文件,建议不管是通话录音还是其他的录音录像、短信、邮件等证据资料,都先拷贝一份后再提交给法官作为证据,这样万一出现丢失还能存有备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