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幼儿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职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校教师: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1、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师范专业毕业生: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
师范专业毕业生: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1、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2、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3、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咨询。
4、只有笔试和面试都达到70分以上才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