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性关节炎至今尚无特效疗法,仍停留于对炎症及后遗症的治疗,采取综合治疗,多数患者均能得到一定的疗效。
现行治疗的主要原则为:
1、控制关节及其它组织的炎症,缓解症状;
2、保持关节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复受损关节以减轻疼痛和恢复功能。
在急性期由于关节明显肿痛,必需卧床休息。症状基本控制后才能逐渐适度活动。但在急性期后,为了防止关节僵硬和肌肉萎缩,应逐渐增加活动锻炼,包括主动和被动活动,并与理疗相结合。饮食应含丰富的蛋白质及维生素,增加营养。
西药治疗主要包括二类药,一类为非特异性的对症治疗,另一类为改变病情的抗风湿药。
消炎镇痛类药物这类药物主要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起到解除急性期疼痛和炎症。小剂量只有止痛作用,大剂量则有抗炎作用。
注意:消炎镇痛药长期使用并不能改变病情进展,徒然增加副作用,因此不应长期使用。
此类药物用于治疗RA在控制症状方面有显著疗效,但同样不能改变病情进展,因此不是病因治疗,因此,对多数病例,它不是首选药,且长期使用副作用多,应严格控制适应证。
下列情况为肾上腺糖皮质激素适应证:
1、严重活动的RA伴发热等全身症状;
2、严重血管炎、心脏损害、肺胸膜急性损害及眼部并发症;
3、严重关节炎用其他药物无效;
4、作为用免疫抑制剂过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