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改签包括两种:更改和签转。
更改又称改期,指客人的行程不变,承运的航空公司不变的情况下的更改。更改分为两种:同等舱位更改和升舱。同等舱位更改是指所更改的航班的航空公司和舱位都相同;升舱是指所更改的航空公司相同,但所改的舱位折扣高于原订舱位的折扣。
签转是指不同航空公司之间签转。签转只适用于全价票的客人,并且需要航空公司之间有协议并符合签转规定才能办理签转。,折扣票不可以签转。.目前国内机票除航空公司原因外,一般不可因个人原因申请办理签转。
航空公司不同,规定也不同。
飞机改签是否需要收取手续费用,是需要根据改签原因以及所购买的航空公司的规定的,通常来说因个人原因要签证的,3折以下机票不改签、不退票,4折-9折按航空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全价票或头等舱一般可以随意改签,改签的班次有余票就可以。要注意如果是更改升舱的话,需要补齐差价。
若是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如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等原因需要改签的,不会收取手续费用,费用差额一般多退少不补。
F/C/Y/允许签转,当对应的舱位开放的情况下:
1、使用正常票价、BMH舱(908580折)票价及使用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票价的客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更改;
2、KLQ舱(757060折)票价客票,允许免费更改一次,再次更改每次收取10%的改期费;
3、GVU舱(504540折)票价客票,每次更改收取20%的改期费;
4、3折及以下不退;
5、所有国航客票改签都只能到国航直属售票处办理,国航婴儿票只能出中性票,如无中性票只能到国航柜台补票!
1、F/C/Y/允许签转,及使用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票价客票,若客票没有“不得签转”字样,允许自愿变更承运人;若使用其他明折明扣票价的客票,不得自愿变更承运人;如旅客要求变更承运人,需补足明折明扣票价与正常票价的差额。70折(含)以上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
2、50折(含)至65折(含)之间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变更,收取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
3、40折(含)至45折(含)之间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收取票面价20%的变更手续费。
1、40折以下优惠价格仅限政府规定的“下浮不限”航线。经济舱30折(含)以下客票不得变更、签转、退票。
2、经济舱50折(含)以下客票变更航班或日期收取经济舱全票价5%变更费(变更航班或者日期收取的变更费不退)。变更费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3、旅客非自愿更改舱位等级,多退少不补,低舱位改高舱位,无须补差,高舱位改低舱位,退还差额。
4、旅客自愿更改舱位等级,旅客低舱位改高舱位,收补实际舱位差额。旅客高舱位改低舱位,差额不退;旅客高舱位改低舱位, 要求退舱位差额,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再重购新票。
5、变更手续费与升舱费同时发生时,两者取一,按较高者收取。
1、FCY当对应的舱位开放的情况下,可以签转、变更,儿童票可免费更改不限次数;
2、80折(含)以上:不得签转,起飞前可免费变更不限次数;起飞后更改每次收5%;
3、75折(含)以下:不得签转,可免费变更一次。起飞前再次更改收5%;起飞后再次更改收10%。
4、40折以下不得签转,不得更改。(海航婴儿票只能出中性票,如无中性票,只能到海航柜台补票。)
1、40折以上,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提出:对应舱位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2、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内或离站后提出,当对应舱位开放的情况下:
80折(含)以上:对应舱位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原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60折(含)-75折(含),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原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40折(含)-55折(含),收取票面价的10%作为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原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40折以下,不得变更。所有需收费的变更和补差,均得由川航直属售票部门办理。
1、自愿变更:FY允许签转,F-60折:
2、航班离站前,在航班同等舱位可利用情况下,免费变更航班/日期一次,再次变更应交付票面价5%的手续费;
3、高舱位向低舱位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
4、低舱位向高舱位变更,需原客票全退,另购客票,不收取退票费,限厦航柜台办理。非自愿变更:因采取旅客安排措施而发生的票款、逾重行李费和其他服务费用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5、5.5折(含)-40折(含),自愿变更:航班离站前,同等舱位每次变更收取票面价10%;高舱位向低舱位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低舱位向高舱位变更,需原客票全退,另购客票,不收取退票费,限厦航柜台办理。非自愿变更:因采取旅客安排措施而发生的票款、逾重行李费和其他服务费用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当对应的舱位开放的情况下:F-60折,免收更改费。55折-40折需升航补到60折才可以更改。
当对应的舱位开放的情况下:FCY允许签转(军残、警残除外);使用F、A、C、D、Y、B、M、H舱正常票价及儿童、婴儿票价的客票以及军残、警残票价的客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更改;K、L、Q舱票价客票,允许免费更改一次,再次更改每次收取10%的改期费;G、V、U、Z、R舱票价客票,每次更改收取20%的改期费。
1、头等舱,商务舱,经济舱不限制签转变更,90折以下不得自愿签转,有特殊签转协议航线除外。
2、90折至30折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旅客要求变更客票,在同等级舱位有可利用座位的情况下,予以免费变更2次;在无同等级舱位的情况下,则根据舱位等级差异,差价多不退少补。第3次变更,按自愿退票处理。
3、90折至30折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旅客要求变更客票,在同等级舱位有可利用座位的情况下,予以免费变更1次;在无同等级舱位的情况下,则根据舱位等级差异,差价多不退少补;第2次变更,在同等级舱位有可利用座位的情况下,收取票面20%手续费;在无同等级舱位的情况下,收取票面价20%手续费,并根据舱位等级差异,差价多不退少补;第3次变更,收取票面价50%手续费。
办理误机确认的地点:A.各机场乘机处B深航售票处C,地面服务代理值机处。
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飞机离站时间24小时以前申请变更票,免费;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2小时至离站时间前24小时以内申请变更,需支付原票款5%的变更费;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2小时以内申请变更,需支付原票款10%的变更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提出,收取客票价30%的变更费。
只限同折扣间变更或低折扣变更至高折扣。变更时产生差价的,旅客需补差价。只限相同航段变更。
1、机票改签的班次票高于现价的要补足差价,低于所持有机票航空公司不给往回补差价。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的需要改签,则没有任何限制。另外有些航空公司还对起飞2小时之前、之后,飞机起飞之后改签也有相应的规定。
2、改期分自愿改期和非自愿改期。因旅客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航班、乘机日期、时间、座位等级,均属自愿变更。每家航空公司对不同折扣机票的改期规定都不相同,建议在预定时仔细查看。一般来说,会提供一次起飞前免费改期的变更。
3、由于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等原因,或未能在旅客的中途分程地点或目的地停留,造成未能向旅客提供已经定妥的座位,旅客要求变更客票,均属于非自愿变更。一般来说,航空公司会主动安排后续航班,费用差额多退少不补。需要签转的,如果乘机人不同意变更,航空公司须做全额退票处理。
4、在航班正常的情况下,基本是不允许签转的。这就是为什么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备注项通常有“不得签转”的字样。但如果因为天气影响或航班计划调整(当天无同一航空公司航班起飞),各大航有签转协议的情况下,出票处会根据旅客的需求合理签转相近时间点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
5、如果是免费改签,可以直接联系机票代理或者航空公司进行改签。如果是收费改签,则需要到航空公司直属柜台进行办理。
6、在购买机票以及退改签时,一定要认准正规、有资质、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代理商。如在网上购票,应尽量选择航空公司网站或携程网等知名网站订票,不建议通过搜索引擎查找,以免误入假网站或“钓鱼网站”,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