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扫墓请尽量选择献花、祭拜、上网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烧纸时请选择空旷地点,在桶或盆内进行燃烧,祭祀活动结束后务必人走火灭。切记严禁在山上或其他植树葬的场所祭扫时吸烟、燃放烟花炮竹,防止火烧连“林”。
2.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3.春耕季节气候干燥,火灾多发,请广大村民一定注意防火安全,切忌随意丢弃烟蒂、焚烧垃圾,严禁在大风天气和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烧荒。
4.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及时清理暖气周边易燃可燃物和阳台楼道杂物,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7.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商场、车站、学校、工厂企业、林区、墓区等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9.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