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16岁写《草》。
人教版小学课本中的古诗《草》选取的是《赋得古原草送别》前四小句。《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诗作于贞元三年(787),白居易是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正月出生的,写诗时白居易时年16岁。
白居易简介
别称:诗王、诗魔。
字号: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
出生地:河南新郑
出生年月:772年2月-846年9月
主要作品:《白氏长庆集》、《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
成就:新乐府运动主要倡导者、写下了不少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
应对考试。
白居易的《草》这首诗虽说是他的成名作,但是却是应考的习作,这可以从《草》原本的诗名看出来,《草》原本的诗名是《赋得古原草送别》,其中赋得二字是按科场考试规矩在题目上加上去的,这是古人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
流传时简化为《草》。
《草》诗作原名《赋得古原草送别》中的赋得是:古代人学习作诗或文人聚会分题作诗或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而此诗正是白居易的应考之作,按照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无特殊意义,而《草》一诗只摘抄了前四句,其内容重点写草,因此就被简化为《草》,方便人们记住、背诵、流传。
据载,白居易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