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异地就近办理护照。
护照办理现在不是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普通护照)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以下43个城市异地办护照: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
以北京市为例作为介绍,其他城市可参照处理,异地办护照的具体程序是:
1、办理地点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