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朱元璋。
明朝初年,一起涉及12名高官,6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
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可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3、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4、银行填写时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5、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6、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7、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