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1、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2、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保证书的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写明保证书送达的上级组织、领导机关的名称或个人姓名,然后在称谓后面加上冒号。
保证书的正文通常是由缘由与内容两部分构成。
正文的第一部分,以简短的文字写明为什么写保证书。
正文的第二部分,写明立保证者做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观自己的保证,或保证不再犯什么错误,怎样做到不再犯此错误等等。最好是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
可写可不写,若写的话则最好强调一下实现保证目标的决心。
例如:保证以上绝对做到。然后以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结束正文内容。
注:如果是写给不固定的服务对象的保证书,可以在结尾处写上“希望用户监督批评”等话。
在保证书正文的右下方,署上立保证书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在署名下方署上成文日期。